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安裝規范:
1、監控的安裝應合乎有關標準的規定。
2、監控的主電源導入線禁止應用電源線插頭,應立即與消防報警系統聯接;主電源需有顯著的永久標示。
3、監控內部不一樣額定電壓、不一樣電流量類型、不一樣作用的接線端子應分離,并有顯著標示。
4、控制器與裸感應起電電導體應確保間距,金屬材料外亮的控制器應安全性接地裝置。
5、同一地區內的控制器宜集中化安裝在控制器箱里,置放在配電柜周邊,并預埋與配電柜的接線端子排。
6、控制器(或金屬材料箱)應單獨支撐點或固定不動,安裝堅固,并應采用防水、耐腐蝕等對策。
7、控制器的輸出控制回路的電極連接線,應應用截面不低于1.0m2的雙絞電纜銅線輸電線,并應留出不低于150mm的容量,其端部需有顯著標示。
8、當不具有獨立安裝標準時,控制器也可以安裝在配電柜內,但不可以對供電系統主控制回路造成危害。應盡可能維持一定間距,并有顯著標示。
9、控制器的安裝不可毀壞被監控器路線的一致性,不可提升路線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