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室外箱變是否需要設置SPD,想必不少電氣設計萌新都是云里有霧的。為了對建筑物低壓總配電箱電涌保護器(SPD)的設計安裝提供參考依據,確保建筑物低壓配線系統安全可靠運行,基于《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對建筑物低壓配電線路防閃電電涌侵入及高電位反擊措施的強制規定要求,我們需要結合工作中實踐及分析不同場合下建筑物低壓配電線路總配電箱中SPD的安裝類型,參數選型等。
因此,在建筑物低壓電源引入的總配電箱處設置適配的SPD,可有效減少雷電對低壓配電系統的危害。那么室外箱變是否需要設置SPD?依據又是什么呢?下面本文簡單地給大家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
根據《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第5.4.3條的內容:
電源引入的總配電箱處的SPD將泄放大部分的雷電流(80%以上的雷電流),最后一級SPD的有效電壓保護水平應小于設備的耐沖擊電壓值。
各級SPD的協調配合需要滿足能量配合要求,即各級SPD應正常工作,且不應超過其最大能量耐受值,該能量取決于波形和試驗類別,最好由制造廠家提供。
以室外箱變為例,假設箱變的電力電源引入設有外部防雷裝置(LPS)的建筑物內:
(1)建筑物內的電氣和電子系統,可能承受室外箱變及其線路遭受雷擊(S3損害源)的閃電電涌侵入危害,同時,建筑物本體還可能遭受雷擊(S1損害源)時的地電位反擊。
按照《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通常可只需要考慮更嚴酷的地電位反擊危害,在建筑物低壓線路引入處選擇Ⅰ級試驗的SPD。
(2)根據電阻耦合原理,雷擊建筑物的全部雷電流在建筑物的地和遠方箱變的地之間分流,其中相當一部分雷電流流入電源系統,由遠方箱變的地泄流。
箱變的低壓線路處也應選擇Ⅰ級試驗的SPD。